方案说明1、本标段虽为地下一层,但其浇筑高度已超过高支模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高度,故编制本专项施工方案。2、按照文件要求,本方案的重点是“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及其安全施工措施,其余方案请参阅业已呈报批准的《主体结构浇筑施工方案》(修改版)。3、由于是地下工程,浇筑支架受力不计风荷载;在混凝土底板上搭设支架,不计算地基承载力。4、车站和区间均采用φ48×3.5钢管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材料搭设支架,模型均采用木楞、木模;侧墙(隔墙)均利用支架本身水平杆作支撑。立杆与水平杆均采用对接扣件接长,每个节点的纵横水平杆均上满直角扣件,剪刀撑斜杆与立杆均以旋转扣件连结,并要求每个扣件抗滑力达到8KN,
混凝土工程 施工方案
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宣贯材料(24页)
工程造价
目录总说明.-1-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3-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5- 工程量计算规则-7-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14- 工程量计算规则.-17-A.3 砌筑工程 说明.-18- 工程量计算规则.-19-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安全生产一般规定第三章 安全生产特别规定第四章 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章 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法律法规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1、监理工作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的约定,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及任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2、监理工作内容1)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2)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使用的原材料、设备等。3)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工期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总进度目标和月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
市政路桥监理
广州市金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试行)一.目的(一)为不断改善公司用工制度,逐步打造技术专业、作业专业的专业公司。促进劳务工人提高工匠水平,提升工匠精神,使劳务工人向技术工人转型,并建立工人信息管理平台,同时推行工人实名制管理。(二)为切实落实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部的劳务用工信息化管理,明确管控范围、标准工作流程、确定责权主体、规范操作制度,实现劳务工人100%实名制考勤,实现劳务工人100%实名制工资支付,制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与《广州市金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试行)》配套使用。......
项目管理
工程造价 山西建设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费计费规则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 作,创造公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工程管理 水平,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品质,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监理市 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费规则。第二条本计费规则作为现阶段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费概算编制、投标报 价以及合同价格确定时的参考依据。第三条施工阶段监理费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 位委托,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实 施监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1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和工期延误,要求 监理单位继续实施监理服务的费用;2监理单位实施的
工程造价 文件公告
2018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宣贯(40页ppt)
建筑工程创优方案 钢结构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6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
建筑政策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11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5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文件公告
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2010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25件涉及行政强制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1年9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四川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和指导我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评价办法。第二条 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创建活动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总结提高的原则。第三条 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第四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是指依照《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项目绿色施工的策划、实施和绩效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的工作。第五条 四川省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省内企业在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已经2020年1月2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2020年2月7日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5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定第三章 特别安全规定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建筑政策 工程测量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5月25日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
四川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指南
1 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1.1 灌注桩后注浆技术1.1.1 技术内容灌注桩后注浆是指在灌注桩成桩后一定时间,通过预设在桩身内的注浆导管及与之相连的桩端、桩侧处的注浆阀以压力注入水泥浆的一种施工工艺。注浆目的一是通过桩底和桩侧后注浆加固桩底沉渣(虛土)和桩身泥皮,二是对桩底及桩侧一定范围的土体通过渗入(粗颗粒土)、劈裂(细粒土)和压密(非饱和松散士)注浆起到加固作用,从而增大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提高单桩承载力,减少基沉降。在优化注浆工艺参数的前提下,可使单桩竖向承载力提高 40%以上,通常情况下粗粒土增幅高于细粒土、桩侧桩底复式注浆高于桩底注浆:桩基沉降减小 30%左右:预埋于桩身的后注浆
文件公告 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