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武汉海1.1.1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相关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设计及职能部门的技术审查,特制订本导则。1.1.2 本导则适用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各类规划的编制及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其他区域可参照本导则执行。1.1.3 海绵城市的建设应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1.1.4 海绵城市的各类设施应采取保障公众安全的防护措施。1.1.5海绵城市的规划及设计,除满足本导则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武汉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本导则要求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矛盾时,以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为准。1.1.6随着武汉市海绵
文件公告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建城〔2015〕43 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为严格控制、规范城市道路挖掘行为,保护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完好,保证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城市道路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履行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城市道路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包括受理城市道路挖掘申请、审查挖掘和修复方案,同时负责
本工程为城市I级主干道,设计车速为60KM/小时,车道数为双向6车道,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为15年,因目前K0+000--K1+080段已形成沥青路面,故只对皂路果路--银牛路人行道做海绵设计,全长1305.563米。人行道(无停车)面层为6CMC30透水机制道板砖(透水系数≥0.01cm/s),3CM厚水干硬泥浆调平层,15CMC20透水砼垫层,10CM透水级配碎石,压实路基(90%<压实度<93%)。标准横断面为6M(人行道含1.5M植草沟)+5.5M(非机动车道)+4.0M(侧分带标准段含2M植草沟)+11.5(机动车道)+6.0(中央绿化分隔带)+11.5(机动车道)+4.0
建筑监理细则
该标准条文全部为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建筑政策
4.1.8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管线高程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Ⅰ级~Ⅴ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2.0m以下; 2 在Ⅵ级、Ⅶ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1.0m以下; 3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河道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5.0.6 架空金属管线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时,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燃气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信息技术应用 项目管理
4.1.7 消防站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2.2 消防车库的基本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库内消防车外缘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0m; 2 消防车外缘至边墙、柱子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 消防车外缘至后墙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4 消防车外缘至前门垛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5 车库的净高不应小于4.5m,且不应小于所配最大车高加0.3m。 4.2.8 消防车库的停车位均应设倒车定位装置。 4.2.9 车库内设置的滑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滑杆直径应为0.08m~0.10m; 2 滑杆的数量宜按一个值勤战斗班设一根布置; 3 滑杆的底部应设置直径不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BIM 智慧工地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1.0.3 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纳入城市规划,并结合城市发展情况予以实施。利用地下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有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有海水入侵、海平面上升、滑坡、岩溶塌陷、地面沉降等灾害影响的城市,均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3.0.7 快速路的机动车道内严禁设置管道检查井。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