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该标准条文全部为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19年12月20日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条 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 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
文件公告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电力行业标准(DL)
3.0.3 氢气纯化站与用气车间毗连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氢气纯化站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邻近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侧。 2 氢气纯化站不得与相邻房间直接相通,且与氢气纯化站毗连的厂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0.4 氢气纯化站的电气控制室、仪表控制室应布置在与纯化设备相邻的房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 5.0.5 氢气纯化装置或采用氢气活化的惰性气体纯化装置采用封闭式整体设备时,气体纯化装置外壳内应设置氢气探测器、强制排风装置,并应进行连锁控制。 6.2.2 当高纯氢气、高纯氧气管道必须穿过不使用此类气体的房间时,应采用钢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建造师
城镇建设产品行业标准(CJ)
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计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计委网上下载),从即日起执行。2002年3月11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同时废止。国 家 卫 生 计生委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