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目 录
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2
1.1 技术资料管理 2
1.2 技术质量管理 2
1.3 施工管理 4
1.4 进度管理 6
1.5 安全生产管理 6
1.6 文明施工管理 6
2.对各分包单位的奖罚措施 7
2.1 施工管理奖罚规定00 7
2.2 技术质量奖罚规定 7
2.3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8
2.4 现场材料管理、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10
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0.1 技术资料管理
1.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向总包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证书要与合同书人员相符;安全员、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总包审核后向甲方、监理单位报审
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要详尽准确,由总包单位先审批再报甲方、监理。
3.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
4.分包单位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验收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原件移交总包方。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总包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抽查其资料整理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整改,多次不改的进行处罚。
5.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单位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方,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6.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单位的联系函原件报总包方,并抄送监理、建设单位;签字登记备案后再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甲方协商后,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一份登记备案。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及安全部门等现场管理制度。
0.2 技术质量管理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部门现场管理制度。各分包单位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施工图纸管理。分包单位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书面报总包单位相关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甲方、设计单位及专业分包技术人员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总包单位参与施工前图纸会审。分包单位涉及图纸设计变更的,必须经总包单位上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待书面确认下发后方可施工。
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封样样品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及复试报告要求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应及时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签字后再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4.施工质量的报验程序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①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由施工分包单位自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报总包单位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向监理、甲方申报验收。即由施工方提出工程质量报验单,报总包、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核签,同时核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件、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有关资料。
②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定了“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交总包、监理单位核定、甲方核签。尚需进行观感质量评定的工程,先由分包单位自评,然后提交总包、监理单位、甲方核定。
(2)对“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
①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为“不合格”时,由监理、总包单位提出“整改通知单”,经总监理工程师、总工签署发出,分包单位应立即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进行处理。如按“质量验评范围”属监理单位、甲方参加检验的项目则需经其代表同意,涉及设计要求的有关项目尚需经设计代表同意。
②“不合格”分项工程处理完后,由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报验单”,经总包、监理复查合格后,签署意见。
5.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1)各分包单位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检员对分包单位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字并督促其整改。
(2)各分包队伍必须认真执行“样板制”:施工中执行“样板墙、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明确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便于监督检查。“样板”必须按规定经验收合格,并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与样板间不符时,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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