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
收藏 0
阅读数 194
0
相关推荐
评论: 10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