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和指导我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评价办法。第二条 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创建活动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总结提高的原则。第三条 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第四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是指依照《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项目绿色施工的策划、实施和绩效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的工作。第五条 四川省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省内企业在
文件公告
江苏省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
天津
内蒙古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节能保温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