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4年10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公布 根据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与之相关的合同管理、工期管理、造价咨询等活动。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程造价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费计费规则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 作,创造公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工程管理 水平,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品质,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监理市 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费规则。第二条本计费规则作为现阶段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费概算编制、投标报 价以及合同价格确定时的参考依据。第三条施工阶段监理费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 位委托,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实 施监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1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和工期延误,要求 监理单位继续实施监理服务的费用;2监理单位实施的
工程造价 文件公告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 (1995年11月2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航道的规划和建设第三章 航道保护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开发水运资源,加强航道建设、养护和管理,保障航道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辖区沿海和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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