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
江苏省
北京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电气工程师 施工与质量验收 建筑设备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作业指导书
为了建立和健全公司预 (结)算管理体系,统一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标准, 规范预(结)算管理行为,有效控制项目实施运营成本,确保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则。
工程造价
水利行业标准(SL) 水利电力
目录1、土石方工程2、桩基础工程3、脚手架工程4、砌体工程5、模板工程6、钢筋工程7、混凝土工程8、构件制作、运输和安装工程9、屋面及防水工程10、防腐保温隔热工程11、金属结构制作工程12、建筑物垂直运输和超高增加费13、工程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