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管线高程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Ⅰ级~Ⅴ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2.0m以下; 2 在Ⅵ级、Ⅶ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1.0m以下; 3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河道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5.0.6 架空金属管线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时,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燃气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城乡规划 工程勘察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北京
1.0.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
上海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3.1.1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3.1.2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 2 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 3 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 4 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3.1.3 镇区和村庄的规划规模应按人口数量划分为特大、大、
能源行业标准(NB)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施工管理 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