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施工管理 项目管理
3.0.6 工程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按表3.0.6划分为四类,其中Ⅰ类分为Ⅰ、Ⅰ两个亚类。当有可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且其值处于表3.0.6所列场地类别的分界线附近时,应允许按插值方法确定地震作用计算所用的设计特征周期。 3.0.8 当需要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进行建设时,除保证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外,尚应估计不利地段对设计地震动参数可能产生的影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的方法对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修正。 3.0.9 场地地质勘察应划分对电力设施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的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计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结构工程师 结构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铁路工程
3.0.3 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建造在坡地或斜坡附近的建筑物以及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构筑物和挡土结构、基坑支护等工程,尚应进行稳定性验算。验算时应计及水平膨胀力的作用。 5.2.2 膨胀土地基上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不应小于1m。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岩土工程师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5.2.1 对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做安全技术分析,并应保证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 7.2.2 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安全事故的风险特征进行安全技术分析,对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应有预防技术措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监理工程师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3.1.1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4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1.5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6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4.1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4.2.1 分部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