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01 项目简介 302 《管理计划》颁布令 403 《管理计划》管理规定 51 范围 61.1 总则 61.2 适用范围 61.3 项目部主要产品的形成的主要过程 62 引用标准 63 术语和定义 73.1 通用术语 73.2 专用术语 74 质量、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114.1 总要求 114.2 文件要求 135 管理职责 155.1 管理承诺 155.2 以顾客和相关方为关注焦点 155.3 管理方针 155.4 策划 17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195.6 管理评审 246
安全文明施工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以下简称“评级管理”),是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等级评估和管理的制度。第三条 评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标准和指标体系;(二)对电力企业按照标准和指标体系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三)根据评级结果,对电力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激励措施;(四)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第四条 评级管理适用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
电力工程
规章制度的编制说明一、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第一条 坚持普遍性、长期性的原则。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必须是全公司或各部门共同遵守的。第二条 坚持科学性原则。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到完善、协调、合法、适用,制度之间不冲突,无空档,相互协调,便于操作。第三条 坚持精减的原则。安全规章制度不宜太多太滥,尽量合并减少制度数量。第四条 新制订或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按控制层职能分工进行有效管理,以文件形式有效落实各自的安全职责。二、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及管理第一条 安全
项目管理
2023年安全评价收费参考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增强。安全评价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管理手段,对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为安全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制定合理的安全评价收费标准对于促进安全评价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2023年安全评价收费参考标准的制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安全评价的项目内容安全评价的项目内容包括现场勘查、数据收集、分析评估、报告编写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工作量和专业知识水平不同,因此可以按照项目内容的不同进行收费。例如,对于基础设施的安全评价,包括对建筑结构、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等方面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
文件公告
电焊工专项安全培训课件+119页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5月25日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
特种作业安全监护人员培训(51页)
城镇建设产品行业标准(CJ)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 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军事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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