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1.0.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即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未进行抗震设防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抗震鉴定和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3.0.10 各类电气设备应可靠地固定在基础、支座或柜架上,设备的地脚螺栓或焊接强度应满足抗震设防要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检测鉴定与试验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检测鉴定与试验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试验检测
混凝土节点详图
重庆市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结构工程师 结构设计
该标准条文全部为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