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的通知。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善型住宅。改善型住宅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要求。住宅建筑高度除临江、临湖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应大于60m,容积率不宜小于0.8,也不宜大于1.8。建筑面宽和高度改善型住宅应合理控制建筑面宽和高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 70m。2.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5m。3.建筑高度大于60m,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0m。4.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
建筑业新闻
日前,无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低于70%无实名制系统考勤记录的,工人本人应当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每月有效考勤(当日累计时长大于4小时)天数均不得低于项目当月在建天数的70%。实名制考勤存在异地打卡、照片考勤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信用扣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整改期间暂停新工程项目数据接入实名制系统。总包单位负总责,农民工实发工资不得低于80%总承包单位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进场施工的所有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农民工实发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应发工资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本规定所称从业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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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政策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月31日交通部令第3号公布 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第三条 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四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
刚刚(11月8日),杭州市建委发布《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联合执法检查通知》。01检查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02时间安排此次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市级督查三个阶段。(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全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二)监督检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7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所监督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点领
10月27日,海南省住建厅正式印发《海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建设单位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全面责任。第六条 委托代建单位的建设单位仍需承担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依据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承担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签署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安
11月17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一则关于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通知,其中涉及注册建造师124人,监理工程师101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单位等。通知附件中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主要原因是:质量及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到岗或者管理不力)等。通知附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原因主要是: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到岗或管理不力)、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或者监管不力、不及时、人员配备不足等。通知内容也明确了(建造师、注监)责任人员记录期限是720天,也就是2年。这将直接影响到证书人员这两年内及后续的证书使用,特别是在本省2年记录期内无法参与政府性质项目的投标,即使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6号)2005年9月1日实施
文件公告
试点项目先行应用建筑机器人2023年5月起,政府投资房建工程单项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应率先试用成熟建筑机器人;至2023年底,全市单项5万平方米以上房建工程项目全面使用建筑机器人辅助施工。编制应用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广泛调研企业应用建筑机器人情况,结合项目实践,编制《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优先制定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和ALC墙板安装机器人等成熟机器人的补充定额,保障满足建筑机器人施工计价需要。原文如下: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苏州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推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苏州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推进工作要点苏州市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企业落户奖励: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且在我省纳统建筑产值达到20亿元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晋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晋升为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企业增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以2019年以来纳统的最高年产值为基数,企业2023年每净增产值达到1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200
01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第三条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一张网”。第十二条 (质量缺陷保修)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第四条 (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单位应当牵头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按照规定签署《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建设单位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对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实现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1年 8月 5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 根据 2015年 5月 27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已经2023年11月6日应急管理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2023年11月29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
近年来,监理人员执业环境的变化可能是相对最大的,也是最多的:执业范围扩大、总监任职条件放宽、执业门槛提高、资质门槛降低报考门槛降低、部分工程取消强制监理。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率先提出: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专户存储制度。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印发《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 ,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提出:01设立监理费用专户,改进费用支付方式采取合同约定的形式,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
8月2日,芜湖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行安全干事(班组长)制度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外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单位)施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安全干事(班组长)制度。安全干事是指建筑工人的“领头人”(一)项目班组,是指由若干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被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组成的,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任务的最基层组织。(二)安全干事,由班组长担任,是指受所属企业任命、指派,在建筑施工现场带领班组落实工程承包企业项目部部分工作任务建筑工人的“领头人”,履行项目安全干事管理职责。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包单位必须配置,每15-20人至少配置1名的安全干事(一)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包单位必须配置班
技术保证体系
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到岗履职,无故不得更换!1、施工现场建设(开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应经企业法人代表书面授权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到岗履职,无故不得更换,数量与工程规模匹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均应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注册师资格。2、监理(全过程咨询)单位项目人员配备应满足《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鲁建质安函〔2023〕6号)有关要求,严格履行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监理责任,专业配套,严格到岗履职,项目监理机构更换监理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人数的三分之一。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下简称总监代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青岛西海岸新区,济南、青岛、烟台市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审批权限(一)部下放权限审批资质1.我厅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2.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新申请)、增项、延
刚刚,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4〕22号)。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要求,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到位”,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必须”,即: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