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无实名制系统考勤记录的,工人本人应当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每月有效考勤(当日累计时长大于4小时)天数均不得低于项目当月在建天数的70%。 实名制考勤存在异地打卡、照片考勤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信用扣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整改期间暂停新工程项目数据接入实名制系统。 总承包单位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进场施工的所有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农民工实发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应发工资的80%。 对逾期未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逾期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逾期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项目,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作出处理。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比例一般为承包合同价款的2%—10%。 工程款支付担保实行差异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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