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 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中的开拓和准备巷道,必须采用喷射混凝土、砂浆或拱碹封闭煤层,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无腐蚀、无毒的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 4.1.1 巷道净断面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0.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巷道净断面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设计。 2 主要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2.2m,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0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得低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得低于2.2m,不行人的不得低于2.1m。 3 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0m,薄煤层内的巷道不得低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3.1.4 进入电收尘器的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气体时,必须在电收尘器的入口管道上装设一氧化碳检测装置。当一氧化碳含量超过2%时,电收尘器必须报警;当一氧化碳含量超过4%时,电收尘器必须联锁停止供电。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结构毕业设计
1.0.1 1.0.1 为了规范IG-100气体灭火系统(以下简称IG-100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中设置的在20℃时储存压力为15MPa、20MPa 和30MPa 的IG-100全淹没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灭火系统、预制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1.0.3 IG-100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 电气火灾。2 固体表面火灾。3 液体火灾。4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1.0.4&nbs
消防工程
充电主控模块与功率控制模块通信协议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直流充电控制器充电主控模块与功率控制模块之间基于控制器局域网(ControlArea Network,以下简称CAN)的通信物理层、数据链路层、交互流程、报文分类、报文格式和内容的定义。本部分适用于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直流充电控制器充电主控模块与功率控制模块之间的通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电力工程
5.2.14 电缆直埋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不得小于0.3m,至地面不得小于0.7m,位于车行道或耕地下不宜小于1m。在冻土地区,电缆宜埋入冻土层以下,埋深无法超过冻结深度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也可采取其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 2沿直埋电缆的上、下方,应铺以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盖以混凝土保护板,板宽应超过电缆两则各50mm。 3沿电缆路径的直线段,每隔约100m处,及在电缆转弯、接头和进出建筑物处,应设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标桩露出地面宜为150mm。 4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平行敷设于地下管道的
5.2.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1 排风介质混合后能产生或加剧腐蚀性、毒性、燃烧爆炸危险性和发生交叉污染。 2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3 排风介质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 5.2.5 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排风系统应与一般排风分开设置,并应采取防火防爆和安全排放措施。 6.6.1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应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6.2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应设置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6.6.4 占地面积大于1500m或总
1.0.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即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0.3 电力变压器类、垂直布置的三相电抗器和避雷器、断路器及瓷套管等电气设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抗震验算: 1 电压为110kV和220kV; 2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及以上地区; 3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及0.15g地区且放置电气设备的楼层或支架高度大于1.8m。 3.0.5 重要电气设备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震作用计算所采用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应提高0.05g,但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建筑设计
3.1.18 浇铸间必须采用铸造起重机。 3.2.13 倒拔电极时,必须先松开铜瓦,不得带电操作。 4.1.7 设计铝粉生产车间时,雾化室必须设置泄压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的有关规定。 4.6.1 含六价铬的浸出渣必须进行还原处理,堆放时不得有渗漏。 6.0.5 封闭电炉煤气回收系统必须设置防爆装置。 6.0.7 铝粉生产车间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必须采用防爆设备。铝粉生产车间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0.8 制取锰铁粉、硅铁粉和硅钙粉时,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3.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