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在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特殊领域开展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机制,选用安全可控的产品设备和符合要求的专业设计、施工和服务队伍。 6.1.3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除应满足系统的安全防范效能外,还应满足紧急情况下疏散通道人员疏散的需要。 6.1.5 高风险保护对象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结合人防能力配备防护、防御和对抗性设备、设施和装备。 6.3.6 周界实体屏障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规划周界实体屏障的位置;周界实体屏障的防护面一侧的区域内不应有可供攀爬的物体或设施; 2 有防爆安全要求的周界实体屏障,应根据爆炸冲击波对防护区域的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电气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结构工程师 结构设计 主体结构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施工技术 施工与质量验收
1.0.7 环保、安全、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1.6 熔池熔炼炉的冷却系统必须连续供水。 5.2.19 富氧侧吹熔炼炉供风系统必须设置保安气源。 5.3.13 底吹炉必须设置应急备用电源,主驱动电机失电时,炉体必须由工作位转至检修位。 7.2.12 氯气储存及使用场所必须配置泄漏报警装置及应急处理设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1.0.5 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及Ⅵ度以上地区的坝高超过200m或库容大于100亿m的大(1)型工程,以及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及Ⅶ度以上地区的坝高超过150m的大(1)型工程,其场地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其对应的设计烈度应依据专门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确定。 3.0.4 根据专门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其设防依据的工程,其建筑物的基岩平坦地表水平向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代表值的概率水准,对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的壅水和重要泄水建筑物应取100年内超越概率为0.02;对1级非壅水建筑物应取50年内超越概率为0.05;对于工程抗震设防类别其他非甲类的水工建筑物应取50年内超越概率5为0.10,但不应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工程师 结构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3.1.4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6.1.11 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采用射钉固定。 6.1.12 推拉门窗扇必须牢固,必须安装防脱落装置。 7.1.12 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1.1.12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装饰装修 施工与质量验收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3.0.10 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为场址: 1 国家规定的文物、古迹、风景区、各类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2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3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所规定的保护或限制性区域; 4 堤坝决溃时不能确保安全的地段; 5 对飞机起落、电台通信、电视传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等规定的影响范围内。 5.1.7 煤炭企业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本标准表5.1.7的规定。 5.2.2 通风机房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房及扩散器周围20m以内不得布置有烟火作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