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 每路存储的图像分辨率必须不低于352×288,每路存储的时间必须不少于7×24h。 3.4.10 监控(分)中心的显示设备的分辨率必须不低于系统对采集规定的分辨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装饰装修 建筑设备
5.1.3 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当混凝土浇筑量不足50m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1组试件。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施工与质量验收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施工与质量验收
4.1.6 模板安装应尺寸准确、稳固,模板接缝应严密,施工过程中模板不得产生变形、位移、漏浆,且应采取防粘措施。捣打时,连接件、加固件不得脱开。 4.3.10 承重模板应在耐火浇注料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后拆除。热硬性耐火浇注料应烘烤到指定温度之后拆模。 4.4.13 炉顶合门处模板必须在施工完毕经自然养护24h之后拆除。用热硬性耐火可塑料捣打的孔洞,其拱胎应在烘炉前拆除。 7.1.9 所有砖缝均应耐火泥浆饱满和严密。无法用挤浆法砌筑的砖,其垂直缝的耐火泥浆饱满度不应小于95%。砌筑过程中必须勾缝,隐蔽缝应在砌筑上一层砖以前勾好,墙面砖缝必须在砌砖的当班勾好。蓄热室和炭化室的墙面砖缝应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监理工程师 施工与质量验收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施工与质量验收 城镇供热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岩土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勘察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4.1.5 严禁以放射性废水、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作为再生水水源。 7.1.2 再生水处理构筑物上面的通道,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地面应有防滑措施。 7.1.3 再生水管道系统严禁与饮用水管道系统、自备水源供水系统连接。 7.1.4 再生水管道取水接口和取水龙头处应配置 “再生水不得饮用”的耐久标识。 7.1.5 再生水输配水管网中所有组件和附属设施的显著位置应配置 “再生水”耐久标识,再生水管道明装时应采用识别色,并配置 “再生水管道”耐久标识,埋地再生水管道应在管道上方设置耐久标志带。 7.1.6 再生水调蓄池的排空管道、溢流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7.2.4 加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计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铁路工程
1.0.5 城市供热管网暗挖工程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100年。 4.2.6 隧道末端处应设置与隧道连接的人孔。 11.1.3 结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供热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3.3.1 主要井巷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井、斜井、主要斜坡道及平硐均应布置在设计的矿床开采移动范围以外;当条件所限,布置在矿床开采最终移动范围以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2 竖井、斜井和主要斜坡道应避开冲积层、流砂层、断层、富含水层等不良岩层。 3 井口或硐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应受地表滑坡、滚石、雪崩、山洪和泥石流的危害,并应符合保护带要求;保护带宽度应按其等级确定,Ⅰ级应为20m,Ⅱ级应为15m,Ⅲ级应为10m。井口或硐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GB 50771的有关规定。 4 井口、硐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项目管理
3.3.2 对影响石灰石矿山工程安全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必须进行专项评估和勘察。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工程勘察
3.0.5 当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不小于0.75的燃气作燃料时,燃烧设备间不得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0.6 燃烧设备间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且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设于地下、半地下及首层的燃烧设备间应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5.1.8 独立设置的站房,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大于0.8MPa且小于或等于2.5MPa时,以及建筑物内的站房,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大于0.4MPa且小于或等于1.6MPa时,燃气管道及其管路附件的材质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和无缝钢制管件; 2 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应采用法兰连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装饰装修 建筑设备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燃气
6.6.3 滑模滑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模应采取不间断施工; 2 相邻两次提升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0h; 3 每次滑升高度不宜大于300mm; 4 采取吊笼运输时,滑升前必须放松导索,严禁带荷滑升; 5 在吊笼导索松弛情况下,严禁进行垂直运输; 6 当模板滑升过程中油压和千斤顶有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滑升,并应进行处理; 7 每次滑升模板垂直度和塔体半径应符合本规范第6.8.8条的有关规定,并应进行记录; 8 根据混凝土的出模强度,确定每天的滑升高度,且不宜超过3m。 7.5.1 在施工操作平台上搭设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操作平台上的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钢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