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浙江省
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824—2013进行局部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调整了适用范围,增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要求;(2)明确温和地区节能设计要求;(3)提升室内计算温度、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各类用能系统能效等节能设计指标;(4)增加电加热供暖、户式燃气炉供暖等清洁取暖设计要求,完善供暖系统末端和计量监测节能设计要求;(5)完善照明节能设计要求,提升照明功率密度限制;(6)完善可再生能源
征求意见稿
广西省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建筑设计
江苏省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3.2.7 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在独立的竖向交通附近,并应有人员集散空间;应有单独出入口通向室外,并应设置明显标识。 4.6.1 室内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6.2 观众厅装修的龙骨必须与主体建筑结构连接牢固,吊顶与主体结构吊挂应有安全构造措施,顶部有空间网架或钢屋架的主体结构应设有钢结构转换层。容积较大、管线较多的观众厅吊顶内,应留有检修空间,并应根据需要,设置检修马道和便于进入吊顶的人孔和通道,且应符合有关防火及安全要求。 6.1.2 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6.1.3 观众厅
4.1.3 博物馆建筑的藏 (展)品出入口、观众出入口、员工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公众区域与行政区域、业务区域之间的通道应能关闭。 4.1.5 博物馆建筑的藏品保存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饮水点、厕所、用水的机房等存在积水隐患的房间,不应布置在藏品保存场所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 2 当用水消防的房间需设置在藏品库房、展厅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时,应有防水构造措施和排除积水的设施。 3 藏品保存场所的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线穿越。
7.3.2 特级档案馆应设自备电源。
6.1.2 藏书量超过 100万册的高层图书馆、书库,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6.1.3 除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高层图书馆、书库外的图书馆、书库,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特藏书库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6.2.1 基本书库、特藏书库、密集书库与其毗邻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6.2.2 对于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基本书库、特藏书库、密集书库、开架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单层建筑不应大于1500m;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多层建筑不应大于1200m;高度超过24m的建筑不应大于1000m;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应大于3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