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一、 工程概况 1二、 编制依据 1三、 施工电梯防护架架体设计 11、施工电梯防护架设计 12、施工电梯防护架平面设计 23、施工电梯防护架剖面设计3四、施工准备及计划 41、技术准备 42、人员准备 43、材料计划 54、器械、设备计划 55、进度计划 5五、 进场材料要求 6六、 施工方法 71、工艺流程 72、施工方法 7七、 脚手架防雷接地措施 12八、 验收规定及质量保证措施 121、构配件允许偏差 122、脚手架搭设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33、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 14九、 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141、搭设、拆除措施 142、安全管理措施 163、
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方案
排涝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第一节测量放线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并不多,但测量放样工作量大,精度要较高,为保证施工平面位置的放样及水平高度准确,根据工程特点,拟作如下测量方案:测量准备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桩点手续,共同进行桩点具体位置的确认,填制“施工测量控制点交桩记录表”作为施工测量放线的依据了解设计意图,掌握工程总体布局、工程特点、施工部署、进度情况、周围环境、现场地形、定位依据、定位条件、做好内业计算工作进行测量仪器的检定,检校专用仪器的配备,准备测量资料和表格。建立定位依据的桩点与道路平面控制网、标高控制网及平面设计图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核算。为保证施工测量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数
市政工程施工方案
3.2.1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对社会或环境产生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3.3.2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规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结构工程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4.1.5 严禁以放射性废水、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作为再生水水源。 7.1.2 再生水处理构筑物上面的通道,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地面应有防滑措施。 7.1.3 再生水管道系统严禁与饮用水管道系统、自备水源供水系统连接。 7.1.4 再生水管道取水接口和取水龙头处应配置 “再生水不得饮用”的耐久标识。 7.1.5 再生水输配水管网中所有组件和附属设施的显著位置应配置 “再生水”耐久标识,再生水管道明装时应采用识别色,并配置 “再生水管道”耐久标识,埋地再生水管道应在管道上方设置耐久标志带。 7.1.6 再生水调蓄池的排空管道、溢流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7.2.4 加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计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铁路工程
4.3.6 混料(配料)间必须采用防爆电气。 7.1.11 高温共烧陶瓷烧结工艺区建筑设计必须进行防爆设计;烧结工艺区必须在厂房一层靠外墙或在多层厂房的最顶层布置。 9.3.5 使用氢气的高温共烧陶瓷基板烧结间内必须设置火焰探测器,厂房必须安装氢气浓度探测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3.3.1 主要井巷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井、斜井、主要斜坡道及平硐均应布置在设计的矿床开采移动范围以外;当条件所限,布置在矿床开采最终移动范围以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2 竖井、斜井和主要斜坡道应避开冲积层、流砂层、断层、富含水层等不良岩层。 3 井口或硐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应受地表滑坡、滚石、雪崩、山洪和泥石流的危害,并应符合保护带要求;保护带宽度应按其等级确定,Ⅰ级应为20m,Ⅱ级应为15m,Ⅲ级应为10m。井口或硐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GB 50771的有关规定。 4 井口、硐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