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 氢气纯化站与用气车间毗连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氢气纯化站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邻近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侧。 2 氢气纯化站不得与相邻房间直接相通,且与氢气纯化站毗连的厂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0.4 氢气纯化站的电气控制室、仪表控制室应布置在与纯化设备相邻的房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 5.0.5 氢气纯化装置或采用氢气活化的惰性气体纯化装置采用封闭式整体设备时,气体纯化装置外壳内应设置氢气探测器、强制排风装置,并应进行连锁控制。 6.2.2 当高纯氢气、高纯氧气管道必须穿过不使用此类气体的房间时,应采用钢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项目管理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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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DB34/812-2008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技术规范
福建省 福建地标 外窗技术规范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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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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