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01 项目简介 302 《管理计划》颁布令 403 《管理计划》管理规定 51 范围 61.1 总则 61.2 适用范围 61.3 项目部主要产品的形成的主要过程 62 引用标准 63 术语和定义 73.1 通用术语 73.2 专用术语 74 质量、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114.1 总要求 114.2 文件要求 135 管理职责 155.1 管理承诺 155.2 以顾客和相关方为关注焦点 155.3 管理方针 155.4 策划 17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195.6 管理评审 246
安全文明施工
建筑质量控制
水利常用表格 水利工程安全
装配式建筑 建筑工地培训
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对项目总体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一次,安全员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进行自检。
水利工程安全
工期计划的目的是确定项目的总工期,各个层次项目单元的持续时 间、开始和结束时间,它们在时间上的机动余地(即时差)。 工期计划是工程项目计划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其他计划的 基础。目前,许多项目管理软件包都以工期计划为主体。
作业指导书
上海市
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工程办法(201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电力建设科技创新新常态,坚持主动创新驱动,推动电力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以下简称”五新”)在电力建设工程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提升电力建设科技进步水平,规范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火电 (含核电常规岛)、水电(含水)、输电、风电、光伏储能等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全过程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技术是指依托本工程,推广应用的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电力建设五新技术"及自主创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目 录1 编制说明.................................................................................................................1 1.1 总体说明...................................................................................................... 11.2 编制目的..........................
资源合集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以下简称“评级管理”),是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等级评估和管理的制度。第三条 评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标准和指标体系;(二)对电力企业按照标准和指标体系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三)根据评级结果,对电力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激励措施;(四)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第四条 评级管理适用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
电力工程
规章制度的编制说明一、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第一条 坚持普遍性、长期性的原则。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必须是全公司或各部门共同遵守的。第二条 坚持科学性原则。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到完善、协调、合法、适用,制度之间不冲突,无空档,相互协调,便于操作。第三条 坚持精减的原则。安全规章制度不宜太多太滥,尽量合并减少制度数量。第四条 新制订或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按控制层职能分工进行有效管理,以文件形式有效落实各自的安全职责。二、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及管理第一条 安全
项目管理
某国企大厂EPC项目业务设计管理手册(160页)
一 本单位承接EPC项目概况二 设计管理体系建设,亮点工作三 设计管理四 创效案例分享
第一部分 采购管理认知转变第二部分 采购管理探索攀登第三部分 行业发展对标分析第四部分 采购未来发展规划
运营高速铁路基础变形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铁路运营期基础变形监测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0公里/小时及以上铁路和200公里/小时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础变形监测系指路基、桥涵、隧道的沉降监测和水平位移监测。第四条基础变形监测应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相关规定。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铁路局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以及与合资铁路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输管理协议负责或由合资铁路公司负责组织制定、审查基础变形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根据变形监测情况调整变形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组织监测成果验收。作为产权单位
文件公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