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工程造价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建筑政策
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以下简称“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用电管理,确保住宅项目和电力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加强用电安全,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征迁安置性住房、新型农村社区住房等建设项目的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第三条:省辖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及供电企业应当建立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供电设施规划设计、行政许可、施工及竣工验收等,督促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实现同步规划设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安质部各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指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无论兼任还是兼管均指不同职务之间。岗位是组织为完成某项任务而确立的,由工种、职务、职称和等级等性质所组成,下面我就给大家带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安质部各岗位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负责指导、督促站队开展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收集整理分公司危险源识别与评价资料,建立分公司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档案,对公司发布的危险源辨识进行确认,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发布;负责编制分公司高中度风险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
公司管理
竣工资料表格目录1、技术资料目录2、工程开工报审表3、开工报告4、工程竣工报告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6、图纸会审记录7、技术交底记录8、施工材料、设备报验单9、阀 门 / 管 件 试 验 记 录10、钢管检查验收记录11、管件检验记录12、设备、架空管道涂装前除锈施工记录13、架空管道涂漆质量检验表14、埋地钢质管道防腐层验收记录15、进场材料、配件验收记录16、设备检验记录17、合格证汇总表18、合格证粘贴单19、管沟放线报验申报表20、管沟放线记录21、管沟开挖报验申报表22、管沟开挖记录23、管沟复测记录24、管沟回填报验申报表25、管沟回填记录26、管沟回填质量检验评定表27、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表格 市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路桥市政资料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一、项目概况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和吐鲁番市境内,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起点位于G30哈密北出口处,止于吐鲁番市鄯善县吐峪沟镇吐峪沟互通。起点桩号为K3017+000,向西经哈密、二堡镇、三道岭镇、红山口、兰新铁路、兰新高铁、七克台镇、鄯善、连木沁,止于吐峪沟互通式立体交叉西侧(YK3362+059.899/ZK3362+081.303),与连霍高速(G30)吐鲁番(吐峪沟)至小草湖段顺接,路线全长345.209km。其中整体式路基段长127.081km,分离式路基段长218.128km。主
工程中标信息
环境保护标准(HJ)
建筑政策 工程测量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区县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2号)和国家、本市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组织编制了《北京地区既有建筑外套结构抗震加固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采用《导则》第四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抗震加固设计的,实施责任主体应当提前告知属地区县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县领导小组办公
文件公告
建材行业标准(JC) 材料及应用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