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1 未停机前,生产人员不得拉、拽卡滞在输送机、筛分机等设备上的异物。 2.3.16 皮带传动、链传动、联轴器等传动部件应设置机罩,不得裸露运行。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6.2.3 公共热水浴池充水和补水的进水口必须位于浴池水面以下,其充水和补水管道上应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 6.2.12 当公共浴池设有触摸开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明显的识别标志; 2 应具有延时设定功能; 3 应使用12V电压; 4 防护等级应为IP68。 7.1.1 公共浴池循环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中必须配套设置池水消毒工艺。 7.1.5 公共浴池严禁采用液态氯和液态溴对池水进行消毒。 12.6.3 塑料管道严禁明火烘弯。已安装的塑料管道不得作为吊架、拉盘等功能使用。 13.5.1 公共浴池水质检测余氯时应使用二乙基对苯二胺(DPD)试剂,不得使用二氨基二甲基联苯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3.0.19 排水管道检测时的现场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的有关规定。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其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 3836的有关规定。现场检测人员的数量不得少于2人。 7.1.7 检查人员进入管内检查时,必须拴有带距离刻度的安全绳,地面人员应及时记录缺陷的位置。 7.2.4 检查人员自进入检查井开始,在管道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h。当进入管道的人员遇到难以穿越的障碍时,不得强行通过,应立即停止检测。 7.2.6 当待检管道邻近基坑或水体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对管道进行安全性鉴定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管道。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7.4.10 对水下穿越管,应明确保护范围,并严禁船只在保护范围内抛锚。 7.4.12 作业人员进入套管或箱涵前,应强制通风换气,并应检测有害气体,确认无异常状况后方可入內作业。 7.5.3 作业人员下井维修或操作阀门前,必须对井内异常情况进行检验和消除;作业时,应有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8.1.2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经专业认证机构检验合格。 8.2.8 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必须定期进行更换和检定,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直径15~ 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a; 2 管道直径40~ 50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a; 3 管道直径大于50或常用流量大于16
检测鉴定与试验 浙江省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CECS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上海市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安徽省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JTG)
天津
铁路企业标准(Q/CR)
电力行业标准(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