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青海省乌兰县小水桥水库工程标段一施工一、招标概况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招标范围:水库正常蓄水位3222m, 相应库容187万m3;死水位3213m,相应库容30万m3。设计洪水位3222.07m,相应库容188万m3;校核洪水位3222.11m,相应库容189万m3;水库设计总库容189万m3;兴利库容157万m3,年均供水量276.3万m3。工程为IV等小(1)型。引水工程主要建筑物及次要建筑物为5级。大坝、放水洞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引水管道及其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土石坝等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
工程中标信息
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小沙河(甘青界)至宁缠垭口段施工第二次招标项目一、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青海省、甘肃省境内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起点甘肃省肃南县皇城镇小沙河,终点宁缠垭口,平均海拔3500.00米,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起点小沙河、青阳三岔、马鸡台、终点宁缠垭口;主线全长34.68公里(支线长0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0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25.50米,路面宽22.0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现对该项目K5+799.878-YK25+375/ZK25+325(桩号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通道、交安、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范围:XN-SG1:标
工程造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