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标准(建标)
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1 总则1.1 为加强山东省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合理确定本省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泊位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管理。1.3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是指提供本建设项目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设项目为目的的外来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1.4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可采用多种形式,其设计在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2 一般规定2.1 本标
建筑政策
农业行业标准(NY)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01 文明施工0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03 施工临时用电04 高处作业05 基坑工程06 模板支架07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08 悬挑脚手架0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0 高处作业吊篮11 施工升降机12 塔式起重机13 施工机具
作业指导书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