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水利行业标准(SL) 水利电力 电气工程师
水利行业标准(SL)
♦适用范围本导则作为电网二次设备配置和使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公司的 规划、建设、采购、运行和设备标准制定等应遵守本导则。本导则规定了公司网省地级主站、35kV〜500kV新建变电站(含 直流换流站、柔性直流换流站、串补站,下同),以及±800kV换 流站电气二次设备选用原则;改(扩)建工程宜参照执行。♦总体原则各级电网应贯彻落实公司二次一体化要求,遵循“统一标准、 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升级”的原 则,整合二次系统相关资源,规划建设满足智能电网要求的一 体化的二次系统,即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0S2) o
电力工程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
市政公用 浙江省
能源行业标准(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