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1.0.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即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未进行抗震设防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抗震鉴定和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3.0.10 各类电气设备应可靠地固定在基础、支座或柜架上,设备的地脚螺栓或焊接强度应满足抗震设防要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检测鉴定与试验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电气给排水图纸
风电风机电气培训教材(11页word可编辑)
电气给排水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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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
电力行业标准(DL)
1.0.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即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0.3 电力变压器类、垂直布置的三相电抗器和避雷器、断路器及瓷套管等电气设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抗震验算: 1 电压为110kV和220kV; 2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及以上地区; 3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及0.15g地区且放置电气设备的楼层或支架高度大于1.8m。 3.0.5 重要电气设备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震作用计算所采用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应提高0.05g,但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建筑设计
3.1.5 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3.1.7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电动机、电加热器全数检查,电动执行机构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工具拧紧检查。 10.1.1 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连接可靠,且母线槽全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不应少于2处;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建造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施工与质量验收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各种试验测试记录表格11个(excel格式)
其他机电资料
某奥体中心光伏发电-电气设计图纸,共计63个文件
电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