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城镇建设产品行业标准(CJ)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3.0.2 焚烧厂运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运行班组人员配置应专业齐全,并在运行前全部到岗。 3.0.3 焚烧厂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4.1.10 通风防爆设施必须保持运行正常,应每班巡检,并应保证监测报警装置运行正常;渗沥液收集设施有限空间甲烷浓度必须小于1%。 4.2.3 垃圾抓斗起重机必须经地方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监测合格,并应在许可的有效期内使用。 5.1.5 必须对运行中的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和余热锅炉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安全。 5.2.5 余热锅炉停、备用时,为防止受热面腐蚀,应采取措施做好水侧保养和烟气侧保养工作。 6.1.1 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系统组成宜包
3.1.1 垃圾处理量应按实际重量统计与核定。 4.2.1 垃圾焚烧厂的厂址选择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并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认定。 5.2.6 垃圾池卸料口处必须设置车挡和事故报警设施。 5.3.2 垃圾池应处于负压封闭状态,并应设照明、消防、事故排烟及通风除臭装置。 5.3.4 垃圾池应设置垃圾渗沥液导排收集设施。垃圾渗沥液收集和输送设施应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并应配置检修人员防毒装备。 6.2.2 垃圾在焚烧炉内应得到充分燃烧,燃烧后的炉渣热灼减率应控制在5%以内,二次燃烧室内的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应小于2s。 6.
8.1.1 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场。 10.1.1 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渗沥液收集系统和采取有效的渗沥液处理措施,严防渗沥液污染环境。 11.1.1 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严防填埋气体自然聚集、迁移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11.6.1 填埋库区应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戊类防火区的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11.6.3 填埋场达到稳定安全期前,填埋库区及防火隔离带范围内严禁设置封闭式建(构)筑物,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将火种带入填埋库区。 11.6.4 填埋场上方甲烷气体含量必须小于5%,填埋场建(构)筑物内甲烷气体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勘察设计 建造师 市容环境卫生
5.5.2 调节池、厌氧反应设施应设置硫化氢、沼气浓度监测和报警装置;曝气设施应设置氨浓度监测和报警装置。 6.2.2 应建立垃圾渗沥液产生量、排出量计量系统,以及水量日报表和年报表制度。 6.2.3 处理后尾水排放的,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水口。 6.3.1 调节池、污泥脱水设施等主要恶臭产生源应采取密闭、局部隔离及抽吸等措施,臭气应经集中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厌氧反应设施应设置沼气回收或安全燃烧装置。 2 处理后气体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有关规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建筑环境与节能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项目名称:包头市青昆两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建设地点:包头市黄河大街南、万新路东1.土方工程土方工程主要为本场地建(构)筑物 基坑土方开挖,开挖时应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放坡,无条件放坡时应进行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基坑支护要充分保证土体边坡,周围建构筑物及其公用设施的稳定和施工人员的安全。2.本工程采用回填天然级配砂3.强夯地基处理工程3.1工程范围根据设计图纸垃圾中转站建构筑物地基处理采用8000KN.M强夯。厂区道路及厂坪采用200KN.M。3.2技术要求3.2.1由于场地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较小界4.9%-14.7%。沉管素土挤密桩施工前必须对建构筑物基坑基地原土进行增湿,控制增湿后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