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危险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2 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与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关系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 5.5.1 当爆炸性环境电力系统接地设计时,1000V交流/1500V直流以下的电源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炸性环境中的TN系统应采用TN-S型; 2危险区中的TT型电源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 3爆炸性环境中的IT型电源系统应设置绝缘监测装置。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城乡规划 工程勘察
3.1.2 系统的供给强度和持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1.2的规定,响应时间不应大于表3.1.2的规定。 3.1.3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35MPa;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但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0.15MPa。 3.2.3 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8.4.11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相应的分区雨淋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及其他联动设备均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2 采用传动管启动的系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公用设备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装饰装修 建筑设备
4.1.2 并联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并联电容器组应采用星形接线。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网中,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2 并联电容器组的每相或每个桥臂,由多台电容器串并联组合连接时,宜采用先并联后串联的连接方式。 3 电容器并联总容量不应超过3900kvar。 4.2.6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放电线圈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电线圈与电容器宜采用直接并联接线; 2 放电线圈一次绕组中性点不应接地。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检测鉴定与维修加固 检测技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3.1.2 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厂区应远离受污染的水体,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 3.2.2 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必须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厂内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应严格分开。 5.2.5 从致昏到刺杀放血的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的规定。 5.2.6 Ⅰ、Ⅱ级屠宰车间应采用悬挂输送机刺杀放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放血线路上设置悬挂输送机,其线速度应按每分钟刺杀头数和挂猪间距的乘积来计算,且应考虑挂空系数。挂猪间距取0.80m。 2 悬挂输送机轨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建筑施工 岩土工程师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结构工程师 结构设计 主体结构
3.1.7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3.2 扬声器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产生机械噪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3.1.7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3.0.1 餐饮垃圾的产生者应对产生的餐饮垃圾进行单独存放和收集,餐饮垃圾的收运者应对餐饮垃圾实施单独收运,收运中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0.2 餐饮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 7.5.5 餐厨垃圾饲料化处理必须设置病原菌杀灭工艺。 7.5.6 对于含有动物蛋白成分的餐厨垃圾,其饲料化处理工艺应设置生物转化环节,不得生产反刍动物饲料。 9.0.5 餐厨垃圾处理厂竣工验收前,严禁处理生产线投入使用。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供热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3.0.7 快速路的机动车道内严禁设置管道检查井。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7.1.5 淤地坝放水建筑物应满足7天放完库内滞留洪水的要求。 12.2.2 弃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弃渣场选址应根据弃渣场容量、占地类型与面积、弃渣运距及道路建设、弃渣组成及排放方式、防护整治工程量及弃渣场后期利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2 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 3 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4 弃渣场应避开滑坡体等不良地质条件地段,不宜在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弃渣场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