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应与新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整体项目同步规划、建设、检验和验收。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应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改、扩建时按本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4.2.3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应集合成为一个整体,并应由独立的安防集成平台统一进行管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
江苏省
陕西省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房地产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重庆市
能源行业标准(NB)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数据采集、应用服务、平台管理模型管理等基础支撑功能要求以及平台的硬件架构、安全要求、性能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的研发、建设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发改委 14 号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 43 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山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