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0.1 首次质量监督检査应在升压站基础混凝土浇筑前、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混凝士浇筑前(无基础时为支架安装前)进行:在既有建(构)筑物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的工程,应在既有建(构)筑物结构的安全性确认合格后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具备的条件2.0.1进场的责任主体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已到位。2.0.2已进场的工程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按规定复检合格。2.0.3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2.04施工现场供水、供电、通讯、道路等满足施工需要。......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作业指导书
市政安全资料全套
混凝土工程 建筑工地培训 建筑工程工作总结
建筑工地培训
本次评定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设施、绿化工程、K0+680中桥、道路照明工程土建部分。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工程质量评定依据 2三、工程质量监理情况 2 四、试验检测及见证取样、送检情况 4五、主要设计变更及执行情况 6六、观感质量及评定情况 6七、对施工单位的自评报告及施工资料的审查意见 6八、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及有关各方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7九、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8十、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 8
市政桥梁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市政路桥监理
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现就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分户验收工作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住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文件公告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附件)
第一章 岗位职责 第一节 公司 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二、 贯彻公司公司的管理体制和层次管理原则,决定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及其职权与相互关系。三、 负责管理资源配备,决定管理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晋升及公司内部人事变动。四、 审核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审定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五、 审核公司预算,控制管理资金使用、降本增效,提
公司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
市政工程项目管理
目录第一章 编制依据…………………………………………………………………………………………………………1第二章 工程概况 …………………………………………………………………………………………………………2第三章 防范工作计划……………………………………………………………………………………………………2第四章 管理工作制度……………………………………………………………………………………………………2第五章 防范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方案
简介:第一章 工 程 概 况第二章 项 目 成 本 管 理第三章 采 购 与 投 标 管 理第四章 项目管理目标及架构责任制第五章 工 程 进 度 管 理第六章 &nbs
项目管理 工程管理
广州市金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试行)一.目的(一)为不断改善公司用工制度,逐步打造技术专业、作业专业的专业公司。促进劳务工人提高工匠水平,提升工匠精神,使劳务工人向技术工人转型,并建立工人信息管理平台,同时推行工人实名制管理。(二)为切实落实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部的劳务用工信息化管理,明确管控范围、标准工作流程、确定责权主体、规范操作制度,实现劳务工人100%实名制考勤,实现劳务工人100%实名制工资支付,制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与《广州市金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试行)》配套使用。......
项目管理
施工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 53 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19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部 长 李国英2023年1月17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水利部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
建筑图集是什么建筑图集是由建设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省级建设部门等权威部门就共同组成部分、标准做法等发布的标准设计图。
贵州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住房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 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适用本细则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现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附件:旁站监理记录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