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证明文件二、合同、协议和专项方案:1、合同、协议和专项方案2、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合同3、设备安装、拆卸发包安全协议4、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5、起 重 机 械 保 养 合 同6、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三、安全技术交底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3、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4、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技术交底四、安全操作规程五、检查验收卷内目录文件大小:1.78M
资源合集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
建筑政策
目 录一、概述 1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1三、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13.1项目组织机构 13.2现场人员安排 3四、质量控制指标 34.1监测设备种类型号及技术指标 34.2监测周期与频率 54.3监测控制值与警戒值 6五、施工方法 65.1变形监测 75.2渗流监测 105.3应力应变监测 125.4巡视检查 145.5现场设施的保护、防护 155.6信息化施工与信息反馈 165.7自动化系统 175.8应急处理 20六、质量保证措施 216.1 质量控制措施 216.2 监测注意事项 23七、仪器设备的检查与交货验收 247.1 仪器进场的检验 247.2 仪器设备埋设安装质
水利工程安全 水利施工方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医用氧舱的安全使用,规范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窝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责,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医用氧舱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发行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医用氧舱是指: (一)医疗用空气加压舱和氧气加压舱; (二)兼作高压氧治疗用途的多功能载人压力舱 本规定中的医用氧舱不包括飞行器、船舶、海洋上作业的载人压力容器。第四条 医用氧舱包括:舱体,配套压力容器,供、排气系统,供、排氧系统,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所属的仪器、仪表和控制台等。第五条 地(市)级
文件公告
水上作业安全培训(24页)
水利培训讲义 水利工程安全
1 安全意识提升2 新安法十大亮点3 安全管理红线4 安全知识学习5 安全技能掌握6 行业安全禁令
作业指导书
安全文明施工
......
其他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国务院令第3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已经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建筑政策 安全许可证条例
试验检测 安全鉴定
1、在台风到来之前,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机械均进行修缮和加固,防洪、防汛器材及早准备。2、对于工地内地面最低点、隧道蓄水点,在台风来临前,及时用潜水泵抽干积水,并监控好积水情况,积水过多时及时抽干积水。3、检查各排水管、排水渠的通畅,使排水畅通,严禁积水过多。4、露天怕潮湿的材料、设备应搭设防雨棚、或者搬运到仓库防水。5、台风施工需要提前检查各施工工棚、操作室、仓库、宿舍等区域的易吹散情况,发现漏水位置,立即组织整改。6、高度在20m及以上的脚手架、机具等均应设置避雷针,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并与电房的接地网连接。7、台风暴雨来临之前,由机电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对施工现场的电焊机、
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
水上安全操作培训(27页)
水上作业安全管理(34页)
第一条 为加强对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质量检测管理,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324号)等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防工程防护设备(以下简称“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民防工程和地铁等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 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11第3.0.9、5.0.3、10.0.6、12.0.3(6)、15.0.4条(款)。 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2.0.1
建筑施工三级教育第一级:公司1.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安全是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要求每位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三级安全教育是新工人入场后进行的第一次正规的安全教育,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公司每年将组织多次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如安全竞赛考试、安全图片、安全录象、标语、简报等,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在这目标。2. 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1)我国的安全生产的
安全文明施工 三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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