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录:1总则2前期保障3危大工程定义及范围4方案编制5专家论证6实施与管理目的:1.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2.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有效遏制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截图:...未完文件大小:2.08M文件格式:ppt
安全文明施工
其他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外电防护一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外电防护一般规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外电防护成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措施。下面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外电防护一般规定:一、施工前的准备1. 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电力设施、电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的查看,了解其运行状态和布局情况,确定各种电器设备的位置和规格。2. 对施工现场的外电负荷进行全面测量,按照电力设备的负载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方案,并定期检查和更新。二、施工过程中的操作1. 在操作电线路、电力设备和电器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衣和安全帽等防护装备,防止电击和其他事故的发生。2. 操作
建筑电气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六、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据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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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施工资料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第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
人防工程 文件公告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1总 则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
工程造价 其他资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办[2021]200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投资条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项目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经过整理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形式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以下简称项目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 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 年 12 月 2 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法律法规
总则 1第一篇概、预算编制 2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总投资构成 3第二章编制依据 5第三章项目划分 6第一节 项目组成 6第二节 项目划分 8第四章费用构成 10第一节概述 10第二节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11第三节设备费 15第四节独立费用 15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18第五章基础单价编制 19第六章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编制及费用标准 25第七章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31第八章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计算 43第九章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 45第十章工程总概、预算编制 46第十一章概、预算文件组成及概算表格 47第二篇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 59第一章概述 60第二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60附
工程造价
1 总 则1.0.1 【目的与依据】为了推进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化、 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郑州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1.0.2 【修订原则】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体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来关于城市规划的新理念、新要求,结 合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都市的核心任 务,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导向和“预防解决 大城市病”的问题导向,立足现
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6页)
建筑政策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以下统称“民航安检设备”)的管理,保证民航安检设备的效能和质量,提高航空安全保卫技术保障能力,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民航安检设备鉴定、使用许可、安装、改造、维修、使用验收技术检测、定期检测和日常维护等活动。......
文件公告 民航工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8月19日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发布 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 第 52 号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已经2022年12月13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部 长 李国英2023年1月12日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其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水利工
关于发布《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05) 157号现发布《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另发单行 本),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技术标准 所、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韶二OO五年九月十三日 前言本暂行规定是报据铁道部《关干印发〈2003年铁路工程建 设规范、定额、标准设计編制计划〉的通短》(铁建设函〔2003〕 41号)进行编制的。本暂行规定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了我国铁路混凝土工程建设 的经验和教训,借鉴了国内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经反复审查定稿。工程技术人员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因其本体原因及其安全装置或者附件损坏、失效,或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造成的事故。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属于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一)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005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