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工作总结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89 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从业人员参与、行业监管、政府监察”的机制。第四条 建设、招标
建筑政策
高级工程师答辩题一、公共题(关于政策、法规)一、工程招标的大体条件是什么?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需进行招标?(《招标投标法》)工程招标须具有下列条件:(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2)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3)施工招标的,应有知足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需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其他施工资料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城住字〔1984〕第678号 为了统一评定各类房屋的完损等级标准,科学地制定房屋维修计划,尽快地提高房屋完好率,我部委托无锡市房地产管理局编写了《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现批准自1985年1月1日起在房地产管理所试行。 1 引 言 1.1 为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其完损等级的评定,也可适用本标准。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本标准可作参考。 1.3 对现有房屋原设
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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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全监察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能,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本规定不适用壁挂式热水器第三条 本规定所述的小型锅炉是指:(一)小型汽水两用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5吨/小时,......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199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保护用户利益,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电网调度,是指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为保障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调度应当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发电、供电、用电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建设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5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28日应急管理部第3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黄 明2021年6月2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已经2020年1月2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2020年2月7日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
2023版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标准化图册(湖北),共计152页,图文并茂,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 建筑工地培训 建筑质量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132 号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已经2015年12月24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2日 司 法 鉴 定 程 序 通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1 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已于2000年8月21日经第2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 长 俞正声 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军事装备、
法律法规 文件公告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21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从事铁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
铁路工程
脚手架外挂钢板网是一种挂设于脚手架外侧的竖向安全防护网,能增强架体安全防护的阻燃性、抗冲击 等可靠性能,同时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形象。为推动脚手架钢板网的全面应用,统一防护网的设计、施工、 使用及日常管理,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组织编制本建筑施工脚手架外挂钢板网应用参考图集。希望通 过本图集,可以指导各企业、项目规范应用脚手架外挂钢板网,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大施工现场 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力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钢板网的应用,除应符合本 图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山东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地培训 建筑政策 安全文明施工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本规定所称从业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月31日交通部令第3号公布 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第三条 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四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6号)2005年9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