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的工作安排,按照北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启动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人、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证员等系列(专业)各级别职称,以及会计、统计、审计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时间:7月6日-7月26日; &nbs
建筑政策
简介:成控工作手册表格试行版管理文件2文件管理3分供分包入库与考评4分供分包采购5合同管理6分供分包结算管理8物资管理9例会与检查10经营月报....未完文件大小:1.8G
资源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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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第八章-项目物资管理第九章-项目设备管理第六章-项目商务法务管理第七章-项目财务资金管理第三章-项目启动与策划第十八章-项目部信息与沟通管理第十二章-项目设计研发管理第十六章-项目收尾管理第十三章-项目质量管理MS02.01-B080101物资计划表 纵向MS02.01-B080102主要物资计划对比表 横向MS02.01-B080103应急计划 纵向MS02.01-B080201供应商月度考核评价表 横向MS02.01-B080202合同管理台帐 横向....
项目管理
简介:经验交流会PPT莱安中心临建策划项目现场会策划书装修措施西安工地观摩总结—机电部西安工地观摩总结—项目管理部CI形象检查评分表工程进度控制检查评分表履约品质检查评分汇总表现场文明及安全检查评分表...未完更多内容下载之后可查看
项目策划书 资源合集
各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财政局,有关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沪府发〔2017〕78号)的有关规定,规范节能评审、验收和节能报告编制中财政性资金列支行为,保障服务质量,现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费用的有关支出标准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支出标准,按照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进行分档。计算公式为: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支出标准=节能评审费用支出标准×1.2。 综合能源消费量分档节能评审费用支出标准(万元)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支出标
关于印发《四川省汽车加油(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件公告
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建委,各建设单位,各建筑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3〕375号),切实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简介:安全监理责任制、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监理例会会议制度安全监理资料目录安全旁站安全日志安全隐患通知单第4章 安全监理资料工作联系单管桩记录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使用指南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规划、细则监理例会名门3·4栋创优计划名门基坑监理资料旁站记录表文件版本月报....
资源合集 监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 31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部 长 陈政高卫 生 计 生 委 主 任 李 斌2016年4月17日 住房城乡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渝建[2019]19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4月)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的通知渝建〔2019〕19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有效防治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三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三条 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