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行业奖项推荐管理办法
建筑政策
简介:目录第一部分:本标准修订背景第二部分:相关规范、手册要求第三部分:主要技术内容解析第四部分:案例1.技术交底含义:技术交底,是在某一单(项)位工程开工前,或在某一个分部分项工 程施工前,由有关技术主管人员向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的 技术性交代,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对工程的设计内容、施工工艺、资源配 备、计划安排、绿色施工要求、技术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方面 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 技术交底等同于企业管理标准中的作业指导书,是具体指导施工活动 的操作性技术文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技术管理工作,对能否科学 组织施工,实现设计意图,高效完成施工任务,避免事故发生,保护环境 节约
技术交底
项目管理
目录1编制原则 12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 12.1质量管理小组 12.2项目部的管理职责 22.3项目部各部门职责 22.4各参建单位职责 23主要质量风险源的分析 44主要质量风险源监控要点 44.1路基填方 44.1.1清表深度不够 44.1.2路基基底压实度不够 54.1.3黄土含水量过高 54.1.4粉砂质土较厚 54.1.5软基处理不规范 54.1.6新老路基结合处处理不规范 64.1.7蓄滞洪区路基水毁 64.1.8蓄滞洪区低填路基处理不好 64.1.9纵、横向填挖交界处处理不好 64.1.10台背、涵背回填处理不好 74.2路基挖方 74.2.1浅挖路基处理不好 74.2.2挖
市政工程项目管理 市政桥梁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房地产 项目管理
XX危旧房改住房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8.92 亩,初步拟建地上32层、地下1层建筑1栋,建筑规模约40000㎡,涉及还建住户共132户(其中已购买公有房86户,其余46套为公有住房),拆除旧房面积8966.43㎡。该项目计划在2015年3月份开工,2017年9月竣工验收。
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
作业指导书
第一章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 第一节 墙柱模板(木模).................8 第二节 墙柱模板(定型化模板)..........12 第三节 楼梯模板........................14 第四节 洞口模板........................15
资源合集
第一部分 科技管理体系第二部分 技术管理制度第三部分 典型项目经验交流
作业指导书 施工组织设计
课程大纲 一 全过程商务资料二 合同外索赔资料
资源合集 建筑政策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分散企业意外伤害风险,有效保障在工作中受伤害的从业人员或其法定继承人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资料的管理、风险转移的效果分析等管理要求,适用于企业工伤保险管理。3.定义3.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3.2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4.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购买、申报和跟进。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工伤保险费用的
项目管理 公司管理
1 项目概况2 组织架构3 E设计管理4 p商务、采购管理5 c施工管理6 管理成效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月31日交通部令第3号公布 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第三条 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四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1、树立全员沟通意识在单位内部加强教育,使每个员工认识到工程管理是以建设单位为服务主体,以项目为服务目标,多方参与的一项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工作,使全员树立沟通协调意识,并明确每个员工在项目中的作用与地位。每位员工的工作以建设单位的要求和目标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最终实现双赢多赢。2、与建设单位的沟通(1)全面理解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的各项指示;准确掌握建设意图、功能要求等。(2)开工前,应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建立联系人制度。生产、技术、质量、安全、保卫等各方面事宜落实到个人,使建设单位要求得到具体执行。(3)协调建设单位向各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各种报建审批手续。(4)及时向建设单位反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利系统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加强水文收费管理工作,促进水文事业的发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 央管理的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81号)和《关于放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1993〕价费字134号)及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水文单位从事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活动时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范围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水文部门为工农业、交通运输业、地质矿产、环境保护、水利、电力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从业者以及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属、企、事业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