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
铁路工程 法律法规
江苏省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
电力行业标准(DL)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3.3.2 在使用仪器仪表时,必须采取静电防护措施,严禁徒手接触仪器仪表。 3.3.3 清理机电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与润滑部位。 3.3.5 维修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3.3.7 维修设备时,维修人员严禁穿戴化纤类工作服,在密闭室内严禁携带通信设备。 4.3.1 导气井井口氧气浓度超过2%时,应减少阀门开度。当查明存在进氧点时,应视情况关闭导气井阀门直至进氧故障排除。 4.3.3 风机启动前,风机正压管段所有管道和设备必须进行氮气冲扫。 4.3.4 风机和变频器检修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4.3.6 风机运行时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