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 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的斜井井筒,吊椅中心与井筒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人站处不得大于0.5m。 3.1.7 同时布置带式输送机与架空乘人装置的斜井井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式输送机与架空乘人器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防护装置; 2 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中心至隔离防护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0.7m。 3.1.9 斜井井筒兼作矿井主要进、回风通道时,其断面应按风速校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串车提升的斜井井筒,只用于升降物料时,风速不得超过12m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2.2.1 灭火器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灭火器应符合市场准入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证书; 2 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3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数量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 4 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5 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 6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 7 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完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察检查,资料检查。 3.1.3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便于取用,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3.1.5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不得超出灭火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装饰装修 施工与质量验收
3.3.2 露天开采单位矿石基准(可比)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3.5.2 地下开采单位矿石基准(可比)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表3.5.2的规定。 4.3.1 选矿厂的选矿工艺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6.1.3 道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道岔设备限界要求,并应满足车辆行驶和安全运营的条件。 6.3.2 控制装置安装应检查道岔控制电路的“故障—安全”特性;在使用中,不得有错误表示。 7.5.2 动力箱、照明箱、电控箱的金属外壳应接地,接地线的另一端应与变电所低压柜的接地线连接。 8.1.2 在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中,电路板损坏及设备报警时,应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前不得强行送电。 8.1.6 安装通信系统的车载设备不得超出车辆限界,安装通信系统的地面设备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9.4.4 电源屏相位与引入电源的相位、屏与屏之间的相位应相符。 10.2.18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铁路工程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4.1.3 新建传染病医院选址,以及现有传染病医院改建和扩建及传染病区建设时,医疗用建筑物与院外周边建筑应设置大于或等于20m绿化隔离卫生间距。 5.2.4 门诊部应按肠道、肝炎、呼吸道门诊等不同传染病种分设不同门诊区域,并应分科设置候诊室、诊室。 5.3.2 急诊部入口处应设置筛查区(间),并应在急诊部入口毗邻处设置隔离观察病区或隔离病室。 5.5.2 平面布置应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与清洁区,并应划分洁污人流、物流通道。 5.5.6 不同类传染病病人应分别安排在不同病区。 5.5.9 呼吸道传染病病区,在医务人员走廊与病房之间应设置缓冲前室,并应设置非手动式或自动感应龙头洗手池,过
6.4.5 含致病微生物的污水应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7.3.3 不同通风柜、负压排气罩等局部排风设备的排风应分别独立设置;当独立设置有困难时,应对共用排风系统气体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7.3.6 房间有严格正负压控制要求的空调通风系统,应设置通风系统启停次序的连锁控制装置。 9.0.1 疾控中心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等的有关规定。 9.0.10 实验区域内走廊及出口应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建筑师 主体结构 城镇燃气
4.0.6 石油储备库不应设在下列地区和区段内: 1 有土崩、活动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以及其他方面不满足工程地质要求的地区; 2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 3 蓄(滞)洪区;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5自然保护区; 6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保护区。 4.0.8 石油储备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0.8的规定。 5.1.2 石油储备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1.2的规定。 5.1.4 一个罐组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60×10m。 5.1.5 油罐组内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6.1.3 土方开挖应与土钉、锚杆及降水施工密切结合,开挖顺序、方法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复合土钉墙施工必须符合“超前支护,分层分段,逐层施作,限时封闭,严禁超挖”的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5.2.1 抗震设防区的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 5.3.1 硅集成电路芯片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为丙类,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8.2.4 不同水源、水质的用水应分系统供水。严禁将城市自来水管道与自备水源或回用水源的给水管道直接连接。 8.3.11 存放易燃易爆的特种气体气瓶柜间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
2.4.4 消防水池与生产、生活水池合建时,应采取确保消防水量不作他用的措施。 3.2.2 井下排水、露天矿疏干水、矿坑排水及生活污水,应作为水资源用于生产、生活和农田灌溉。多余水量排放时,必须分别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计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