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设计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时的重要性系数应根据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确定。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取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其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0;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时,其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0.95。特殊建筑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另行确定。 4.1.7 设计刚架、屋架、檩条和墙梁时,应考虑由于风吸力作用引起构件内力变化的不利影响,此时永久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0。 4.2.1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1采用。 4.2.3 经退火、焊接和热镀锌等热处理的冷弯薄壁型钢构件不得采用考虑冷弯效应的强度设计值。 4.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结构工程师 建造师 结构设计 施工技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结构设计 工程勘察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施工与质量验收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3.2.2 生产、研制危险品的建筑物危险等级应符合表3.2.2-1的规定,储存危险品的建筑物危险等级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 3.2.3 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不同危险等级的危险品或生产工序时,该建筑物危险等级应按危险品或生产工序中最高的危险等级确定。 3.3.1 装车时,车辆中的危险品与建筑物内的危险品有同时爆炸危险时,其药量应计入该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3.3.2 当1.1级危险品与1.2级危险品同时存在时,应将1.1级危险品的计算药量与1.2级危险品中属于1.1级危险品的计算药量合并计算。 4.2.2 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建(构)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4.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材料及应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造价工程师 检测技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工程师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4.1.6 当外部防雷装置设置在古建筑的主要出入口、经常有人通过或停留的场所时,外部防雷装置必须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4.5.2 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闪器应根据古建筑的屋顶形制在正脊、垂脊、角脊、博脊和戗脊等部位或沿檩条在屋面步架上敷设和安装。遇屋脊上非金属饰物时,应在其上方敷设。沿檐口布置的接闪带不应妨碍落叶时节雨水的排泄。在檐角处接闪带应向上翘起并向外伸延150mm。 2古建筑应优先利用自然金属物作接闪器。利用自然金属物作接闪器时,其材质和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4.5.1条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自然导体应作保护,并应与防雷装置作等电位连接。当利用金属屋顶作接闪器时,金属屋顶的金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结构工程师 建筑设备 施工技术
3.3.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管架,应采用四柱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管架、有支撑的空间钢框架结构管架或管墩: 1 输送液体介质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0mm的管道。 2 输送气体介质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道。 3 输送易燃、易爆、剧毒、高温、高压介质的管道。
5.1.5 回转式精炼炉的驱动装置应具有快、慢两种转速,并应具有紧急停止时炉体能转动到安全位置的功能,同时应设置双电源或直流电源供电系统。 5.1.6 倾动式精炼炉的液压驱动装置,必须具有紧急停止时炉体能自动倾动到安全位置的功能。 5.1.14 固定式阳极炉等精炼炉采用气体还原剂进行还原作业时,必须设置还原剂管道及插管的固定装置,严禁人工持管进行还原操作。 5.1.22 精炼炉冶炼过程中,必须对炉体冷却元件连续供水,不得中断,水压应稳定。 5.2.18 吊运熔融粗铜的起重运输机必须选用冶金铸造起重机。 5.2.19 熔池熔炼炉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浸没式顶吹熔池熔炼炉的喷枪
4.1.8 雨水调蓄工程应设置警示牌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7.3.4 变压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内变电所应选用干式变压器; 2 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1250kVA;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3 变压器宜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10.1.1 环境保护设计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