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3.2.3 混凝土拌和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用水,应使用可饮用水。 2 现场拌和混凝土,宜使用可饮用水。当无可饮用水时,应采用清洁的河溪水或池塘水等。水中不得含有油脂和有害化合物,有怀疑时应送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做水质化验,并应在合格后再使用。 3混凝土拌和用水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海水。 6.1.1 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2 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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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广西省
消防救援行业标准(X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