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计取。 第四条 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先进施工工艺和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第二章 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管理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的围挡。围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工地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
文件公告
交通部政策规章
工程造价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管理,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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