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0 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可予以验收; 4 经过返修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3.1.2 选煤厂生产用水应达到零排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5.1.1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当框架结构采用人工拆除施工时,应按楼板、次梁、主梁、结构柱的顺序依次进行。 5.1.2 当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水平构件上严禁人员聚集或集中堆放物料,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 5.1.3 当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5.2.2 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6.0.3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且应有记录并签字确认。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4.1.4 化纤厂和化纤原料厂的厂区、可燃液体罐区邻近江、河、湖、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灭火时含有可燃液体或粉尘(包括纤维和飞絮等固体微小颗粒)的污水流入水域的措施。 4.1.7 纺织工程中的设施与厂外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7的规定。 4.2.10 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0的规定。 5.1.3 丙、丁、戊类厂房中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部位,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且应靠外墙或在顶层布置。 5.1.4 控制室、变配电室、电动机控制中心、化验室、物检室、办公室、休息室不得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5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监理工程师 主体结构 施工与质量验收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JTG) 道路桥梁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铁路工程行业标准(TB) 铁路工程
铁路工程行业标准(TB)
水利行业标准(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