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土壤环境质量 GB 15618-20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 国务院电力
电力资料
目 录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概况三、古树名木保护的意义四、古树名木保护的相关规定五、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六、古树名木的复壮措施七、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八、附图
市政工程施工方案
建设标准(建标)
项目环境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一、背景为了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合理的管控和评估,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项目环境风险分级提供指导,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以确保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项目管理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
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强化成品保护意识,明确成品保护责任,加强成品保护管理,规范成品保护措施,实现成品保护管理的常态化、方案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供电系统的保护接地(34页PPT)
建筑电气
市政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一、模板工程坚持每次使用后清理板面,涂刷脱模剂。按部位复安,减少损耗。材料应按编号分类堆放。二、钢筋工程各类型钢筋半成品,应按规格、型号、品种堆放整齐,挂号标志牌,堆放场所应有遮盖,防止雨淋日晒。转运时钢筋半成品应小心装卸,不应随意抛掷,避免钢筋变形。成型钢筋、钢筋网片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不准踩踏,防止压弯变形,特别注意负筋部位。成型钢筋长期放置未使用,宜在室内堆放垫好,防止腐蚀。三、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浇筑期间,及时校对预留伸出钢筋或埋件位置。已浇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后才准在其上行走。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度能保证其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模。不能用
公路道路施工方案
勘察设计 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