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在使用仪器仪表时,必须采取静电防护措施,严禁徒手接触仪器仪表。 3.3.3 清理机电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与润滑部位。 3.3.5 维修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3.3.7 维修设备时,维修人员严禁穿戴化纤类工作服,在密闭室内严禁携带通信设备。 4.3.1 导气井井口氧气浓度超过2%时,应减少阀门开度。当查明存在进氧点时,应视情况关闭导气井阀门直至进氧故障排除。 4.3.3 风机启动前,风机正压管段所有管道和设备必须进行氮气冲扫。 4.3.4 风机和变频器检修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4.3.6 风机运行时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建筑施工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山西省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SH/T 3517-2013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SH/T 3603-2019
江苏省
重庆市
四川省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陕西省
作业指导书
云南省
建筑政策
1.1为规范高边坡安全施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高边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本措施。1.2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全面分析工程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现场环境等因素,制定能满足高边坡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对高边坡施工进行安全风险评价,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3在高边坡的部位进行施工作业,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执行有关的规范和规程。
水利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