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 数据中心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13.2.1 数据中心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3.2.4 当数据中心与其他功能用房在同一个建筑内时,数据中心与建筑内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隔开,隔墙上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3.3.1 采用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同时设置两组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13.4.1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配置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信息技术应用
5.1.8 存储型危险品物流建筑内不得设危险品拆包、换装作业区。 6.1.5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物流建筑用地不应选址在下列地段及地区: 1 发震断裂带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高于9度的地区; 2 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3 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以及采矿沉陷(错动)区界内; 4 易受洪水淹没或防洪工程量很大的地段。 9.8.26 除害熏蒸处理房应设置接触感染物品人员和工具的洗消间。 11.3.3 物流建筑的冷风机水盘排水、蒸发式冷凝器排水、储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库的地面排水,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冲(融)霜排水管道出水口应设置水封或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11.4.1 装饰石材工厂的节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饰石材工厂的生产用水必须循环利用; 2 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应低于85%; 3 污水经处理后宜作为中水回用; 4 厂区内宜设置雨水收集回用设施; 5 雨水和中水等水源可用于景观、绿化浇洒、汽车冲洗、路面冲洗、冲厕、消防等非与人身接触的生活用水; 6 景观用水的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水; 7 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中采用的卫生洁具、水嘴、淋浴器等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870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有关规定; 8 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9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9.2.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新建风力发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2号桥的施工图设计,依据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本桥采用双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型梁桥,全桥长60m,跨径布置为:2×30m,梁高1.8m。桥面宽度为:0.5m(防撞栏)+9m(机动车道)+0.5m(防撞栏),桥面纵坡为2%。河床地质条件较差,多为粘土、亚粘土、细沙、粗砂等,采用柔性墩,基础均为钻孔灌注桩。主梁采用50号混凝土。后张法施工,采用两端同时张拉。无通航要求。
水利工程论文
桥梁设计全套图纸(21个文件)
桥梁图纸 桥梁设计
共计22篇,涵盖公路桥梁众多工艺的作业指导。
作业指导书 道路施工工艺 桥梁施工方法及工艺现场照片
3.2.1 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城镇燃气(应按基准气分类)的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 2 城镇燃气偏离基准气的波动范围宜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燃气分类》GB/T 13611的规定采用,并应适当留有余地。 3.2.2 采用不同种类的燃气做城镇燃气除应符合第条外,还应分别符合下列第1~4款的规定。 1 天然气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气发热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的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 2)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燃气
4.3.1 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热水热力网,补给水水质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7.4.1 热水热力网供水管道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供热介质的汽化压力,并应留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 7.4.2 热水热力网的回水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超过直接连接用户系统的允许压力; 2 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50kPa。 7.4.3 热水热力网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应保持必要的静态压力,静态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使热力网任何一点的水汽化,并应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 2 与热力网直接连接的用户系统应充满水; 3 不应超过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允许压力。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供热
3.1.7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的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的规定。 4.1.8 取水构筑物基础应设在局部冲刷和揭河底深度以下,并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要求。 6.1.4 当采用新型药剂或复合药剂作为生活饮用水处理的混凝剂或絮凝剂时,应进行毒理鉴定,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6.3.5 当投加聚丙烯酰胺进行生活饮用水处理时,出厂水中丙烯酰胺单体的残留浓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7.3.8 调蓄水池必须设置排空设施。水池大堤必须留有抢险、检修的交通通道。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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