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一)《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以下简称《周期定额》)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确定合理设计周期的依据。编制方案设计招标文件时,可作为参照依据。
建筑设计的特点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复杂的创造性劳动,建筑设计产品是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的结晶。设计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在保质期内终身负责。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的要求。因此,合理的设计周期是满足设计质量与设计深度的必要条件。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二)《周期定额》考虑了我国各类民用建筑设计一般需要投入的设计力量,以单项工程为单位,按建筑类别及规模、复杂程度,按正常设计程序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简单和一般类别的工程按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分别列出除施工配合至竣工验收以外的设计工作周期(日历月)。使用时应按单项工程分别套用,类似的工程可参照套用,无法套用时,另行商定周期。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简单和一般”类项目经商定可分为两阶段,即由方案设计阶段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由方案设计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其初步设计周期应并入施工图设计周期之内。
(三)《周期定额》的每个日历月以四个日历周近似计算,即表格中的0.25个月为一个日历周,即每年度12个日历月,每个日历周7天。
(四)《周期定额》的设计工作及设计时间范围包括:自设计条件具备开始正式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到全部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完成改图,向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文件。《周期定额》不包括:1.设计前期工作;2.设计方案投标及方案多轮概念性筛选;3.设计前赴外地现场踏勘、搜集资料和工程调研时间;4.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审批时间,施工图审查时间;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发生方案性重大变更造成的设计返工、修改时间;6.施工图预算;7.有专门要求的室内外装饰设计;8.专项设计;9.绘制竣工图;10.不属于项目合同涉及范围内的其他技术服务。
1.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各项设计基础资料,按规划等审查部门的限制条件进行方案设计:若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时应进行正式方案设计;若投标中标应进行实施方案设计。
......
目 录
一、总 说 明 1
二、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 6
1.办公、商业建筑
01-1 办公建筑 7
01-2 商业建筑 7
01-3 城市综合体 7
01-4 旅游、游乐配套建筑 8
01-5 酒店建筑(五星级及以上) 8
01-6 酒店建筑(五星级以下) 8
2.交通建筑
02-1 综合交通枢纽 9
02-2 航空港 9
02-3 码头客运站 9
02-4 火车站(含高铁站、动车站) 10
02-5 长途汽车站 10
3.医疗建筑
03-1 门诊楼 10
03-2 病房楼 11
03-3 医技楼 11
03-4 疗养及养老院(200床以上) 11
03-5 其他医疗建筑 12
4.教育建筑
04-1 大专院校(含高职)教学楼 12
04-2 中学教学楼 12
04-3 小学教学楼 13
04-4 幼儿园教学楼 13
5.文娱、博览建筑
05-1 剧院 13
05-2 电影院 14
05-3 图书馆 14
05-4 博物馆 14
05-5 美术馆 15
05-6 档案馆 15
05-7 群众艺术馆 15
05-8 会展中心 16
6.体育建筑
06-1 体育场 16
06-2 体育馆(含游泳馆、网球馆、训练馆等) 16
7.居住建筑
07-1 别墅类 17
07-2 多层住宅(7层以下) 17
07-3 高层住宅(7层-18层) 18
07-4 高层住宅(19层-100米) 18
07-5 超高层住宅(100米以上) 18
07-6 酒店式公寓 18
8.车库建筑
08-1 车库(独立式) 20
9.其它建筑
09-1 监狱 20
09-2 殡仪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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