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的通知(中价协[2002]第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委员会:
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的质量和效果,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使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02年6月18日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一、总则
二、一般原则和程序
三、操作人员配臵
四、准备阶段
五、实施阶段
六、终结阶段附则:术语解释有关表格参考格式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下称“咨询单位”)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下称“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操作指导规程。
1.2咨询业务范围
咨询业务是指咨询单位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投资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项工程中招投标策划,编制或审核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
1.3适用对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接受社会委托从事咨询业务的咨询单位。
二、一般原则和程序
2.1一般原则
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待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执业原则,信用,讲求信誉。
2.2一般程序
咨询业务操作可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为取得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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