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标准(SL)
电力行业标准(DL)
作业指导书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4.1.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 责任辖区和跨区域灭火救援调度指挥; 2 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通信; 3 通信指挥信息管理; 4 通信指挥业务模拟训练; 5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能集中接收和处理责任辖区火灾及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灾害事故报警。 4.2.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具有下列通信接口: 1 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系统通信接口; 2 政府相关部门的系统通信接口; 3 灭火救援有关单位通信接口; 4 公网移动无线数据通信接口。 4.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6.5.1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10.3.3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规定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设置的气压供水设备,应同时满足配水管道的充水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3.1.2 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 3.1.7 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消防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4.1.3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4.2.1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2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4.2.3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4 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4.2.5 E类火灾场所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6.6.1 各级道路的停车视距不应小于的规定值。 10.2.1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设置立体交叉: 1 快速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 2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与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车站、铁路编组场的交叉; 3 行驶有轨电车或无轨电车的道路与铁路交叉; 4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与除有轨电车道外的城市轨道交通交叉。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6.3.34 有腐蚀介质作用的厂房,其基础材料,应采用毛石混凝土、素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得采用普通砖和毛石砌体。钢筋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毛石混凝土和素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8.2.2 散热器采暖系统热媒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发火炸药粉尘的生产厂房,其采暖热媒应采用不高于90℃的热水。 2 不散发火炸药粉尘的生产厂房,其热媒应采用不高于110℃的热水或压力小于或等于0.05MPa的饱和蒸汽。 10.3.1 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危险场所电气设计时,宜将正常运行时可能产生火花及高温的电气设备,布置在危险性较小或无危险的工作间。 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3.2.2 生产区活畜入口、废弃物的出口与产品出口应分开设置,活畜、废弃物与产品的运送通道不得共用。 4.1.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应交叉,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出入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4.5.5 产品冻结若采用制冷速冻装置时,制冷速冻装置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 4.6.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和清洁区生产人员的卫生与生活用房应分开布置。 4.7.3 当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同氨压缩机房贴邻时,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5.3.1 冻结间、冷却间内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