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4.1.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 责任辖区和跨区域灭火救援调度指挥; 2 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通信; 3 通信指挥信息管理; 4 通信指挥业务模拟训练; 5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能集中接收和处理责任辖区火灾及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灾害事故报警。 4.2.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具有下列通信接口: 1 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系统通信接口; 2 政府相关部门的系统通信接口; 3 灭火救援有关单位通信接口; 4 公网移动无线数据通信接口。 4.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6.5.1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10.3.3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规定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设置的气压供水设备,应同时满足配水管道的充水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检测鉴定与试验 检测技术
3.1.2 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 3.1.7 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消防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结构工程师 结构设计 主体结构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4.1.3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4.2.1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2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4.2.3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4 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4.2.5 E类火灾场所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6.3.34 有腐蚀介质作用的厂房,其基础材料,应采用毛石混凝土、素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得采用普通砖和毛石砌体。钢筋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毛石混凝土和素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8.2.2 散热器采暖系统热媒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发火炸药粉尘的生产厂房,其采暖热媒应采用不高于90℃的热水。 2 不散发火炸药粉尘的生产厂房,其热媒应采用不高于110℃的热水或压力小于或等于0.05MPa的饱和蒸汽。 10.3.1 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危险场所电气设计时,宜将正常运行时可能产生火花及高温的电气设备,布置在危险性较小或无危险的工作间。 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5.2.4 可行性研究阶段,每个核岛和常规岛控制性勘探孔不应少于1个;每个核岛区至少应有1个单孔波速测试孔。 6.2.4 设计阶段勘察应在反应堆厂房位置进行跨孔法波速测试,每个反应堆厂房测试组数不应少于1组,测试深度应达到控制性钻孔深度。 9.1.1 厂址存在断裂时,应进行断裂勘察,查明断裂的位置、规模和性质,分析断裂活动性,评价断裂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 9.2.1 当厂址及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时,应进行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勘察。 9.3.1 当与核安全有关的建(构)筑物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应进行地震液化可能性判别,液化判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工程勘察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3.0.10 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切割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指定瓦检员随时测量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在确认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准作业。 12.6.3 泵站电气设备应严格按有关工艺标准和防爆要求施工,并应对设备外壳进行可靠接地。 16.4.1 核子秤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源使用许可的管理规定: 1 安装使用核子秤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放射源使用许可证。装有放射源的铅罐必须在本单位保卫部门登记备案,应制定有关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铅罐应上锁,若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保卫部门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 2 不应在铅罐附近长期停留,应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测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