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6.1.8 在使用腐蚀性和有毒化学药剂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淋浴洗眼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一般性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应按20m~30m设置一个。 2 在剧毒、强腐蚀性以及酸、碱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必须设置在事故易发处3m~6m内,并应避开化学药剂喷射方向布置。 3 紧急淋浴洗眼器应同层设置,不得越层使用。通向紧急淋浴洗眼器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6.1.9 站内明沟应设置盖板。 6.1.10 在纯水站房化学药剂贮存和装卸区域,必须采取防止泄漏的化学药剂漫流或进入室外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措施。 6.3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5.3.6 负压隔离病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管道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2排水立管不应在负压隔离病房内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3排水管道的通气管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2m,通气管口周边应通风良好,并应远离一切进气口。 4 排水通气管上的高效过滤器,其安装位置与方式应便于维修与更换。 5 非负压隔离病房区所用生活饮用给水管道应避开负压隔离病房区;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6.3.9 负压隔离病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风机应与送风机连锁,排风机先于送风机开启,后于送风机关闭。 2排风高效过滤器的安装应具备现场检漏的条件;否则,应采用经预先检漏的专用排风高效过滤装置。 3排风口应高出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主体结构 施工与质量验收
3.3.15 直接承受溅渣、热烘烤、设备和物料冲击或受酸、碱、油等侵蚀的设备基础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有可能直接接触跑漏铁钢水或熔渣的基础和地坪应设置防护层,并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 6.4.3 转炉基础及附属设施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隔热保护措施: 1 转炉耳轴墩墙靠转炉侧及前、后侧表面。 2 转炉炉下钢水包车及渣罐车轨道基础和两轨道基础间的地坪。 6.4.4 在转炉炉体下方的钢水包车及渣罐车两轨道基础间应设置钢包事故坑,坑内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严禁坑内积水。 7.4.3 电炉基础及附属设施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隔热保护措施: 1 电炉倾动轨道基础墩墙靠电炉侧及前、后侧表面。 2 电炉炉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4.1.1 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4.7.2 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判定条件应为:主控项不合格数量为0项,否则为不合格。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建筑设备 施工与质量验收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检测鉴定与试验 建筑环境与节能
3.1.6 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的斜井井筒,吊椅中心与井筒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人站处不得大于0.5m。 3.1.7 同时布置带式输送机与架空乘人装置的斜井井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式输送机与架空乘人器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防护装置; 2 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中心至隔离防护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0.7m。 3.1.9 斜井井筒兼作矿井主要进、回风通道时,其断面应按风速校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串车提升的斜井井筒,只用于升降物料时,风速不得超过12m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2.2.1 灭火器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灭火器应符合市场准入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证书; 2 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3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数量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 4 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5 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 6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 7 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完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察检查,资料检查。 3.1.3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便于取用,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3.1.5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不得超出灭火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装饰装修 施工与质量验收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风景园林
7.1.1 余热锅炉与烧成系统连接时应设置旁通烟风管道。 15.0.8 站用高、低压开关柜室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事故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计算;事故排风机宜兼作通风换气用; 2 事故通风机电气开关应在室内、室外分别设置,并应设置明显标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建筑环境与节能